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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深圳校友桥牌俱乐部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上海交大深圳校友桥牌俱乐部是上海交大深圳校友会为爱好桥牌活动的校友专门成立的服务机构。俱乐部将为
会员提供组织比赛、联系赞助、策划宣传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条:俱乐部宗旨:丰富交大校友的业余生活,加强校友之间的交流,增进彼此的友谊,以牌会友,提高牌技,打造
一流俱乐部,树立交大人在特区的新形象。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条: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1、组织、协调校友桥牌运动的开展,大力发展俱乐部,宣传、推广 桥牌运动,努力提高校友桥牌技术水平;
2、开展校友之间的交流,拟定交流计划,组织活动和比赛;参加深圳市桥协和其他桥牌组织的有关活动,开展
地区交流;
3、选拔、集训校友桥牌队,组织参加比赛;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入会:本着自愿原则,凡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上海交大校友,热爱桥牌运动,能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交纳会
员费,承认本章程内容并履行会员义务,均可通过交大人信息网或深圳交大校友创新管理服务中心向本俱乐部提
出申请,填写会员表格,经本俱乐部核准即可成为会员。本部也欢迎其他交大校友及兄弟校友会的桥牌爱好者
以个人身份加入本俱乐部作为准会员参加俱乐部的有关桥牌活动。
第五条:退会:在如下情况下,会员可以退出俱乐部:
1、会员本人申请退出;
2、会员多次无故不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且不与本部或召集人打招呼说明理由的,视同自动退会;
3、俱乐部因合并或者取消。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优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培训和其他活动的权利;
2、有获得俱乐部资料、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权利
3、在俱乐部机构内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及其他表决权。
第七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3、遵守国际桥牌联合会和俱乐部制定的竞赛规程、规则;
4、积极参加和支持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桥牌比赛和活动;
5、积极发展会员,并为其作好服务工作;
6、承担俱乐部委托的工作。
第五章 会员费
第八条:本俱乐部会员费为每年100元/位。主要用于牌队队员服装制作费用。
第六章 俱乐部管理
第八条:本俱乐部设秘书长一名,由会员推举产生,全面负责俱乐部经营管理,如发展会员、活动策划、联系赞助、信
息发布、提供后勤支持等。深圳交大校友创新管理服务中心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秘书长工作。俱乐部下设桥牌
队,桥牌队设召集人一名,负责组织桥牌队的训练及比赛活动,配合秘书长对俱乐部进行管理和协调。
第九条:本俱乐部活动平时以网上和小范围自由组合训练为主,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训练比赛。
第十条:本俱乐部活动经费主要形式为会员费、活动费用AA制,以及俱乐部的经营募集。
第十一条:本俱乐部拥有牌队冠名权,未经许可任何他人不得使用。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章程于二〇〇二年一月二十七日俱乐部工作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由俱乐部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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